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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 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1-015)。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用途为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1%,回购最高价为12.50元/股,最低价为11.0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47,995,492.32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5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8%,回购最高价为12.50元/股,最低价为11.0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64,257,379.41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265,8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3,16,450股。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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