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4日以专人、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彩男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马亚红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7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以及马来西亚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登记或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马来西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海外疫情仍然较为严重,也可能影响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后续的正常运营。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拓宽海外市场业务,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在精密金属制造服务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现有市场状况,拟对外投资不超过430万美元(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投入),用于新设立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且尚需取得马来西亚当地主管机关的登记或审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设立的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中文名:华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英文名:Huaya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SDN.BHD
注册资本:430万美元(约2,778万人民币)
投资总额:430万美元(约2,778万人民币)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注册地址:Batu Kawan,Penang,Malaysia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金属结构件,精密组装件,半导体设备及仪器,轨道交通设备及配套装置,数字化专用设备及其配套件,手术室辅助器具及配套装置,康复设备,电力电子器件装置,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工模具,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型通信设备关键配套件及测试仪器,智能化焊接设备及配套装置,智能化工业控制部件及控制系统,智能化物联网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以上事项,具体以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马来西亚当地主管机关登记或审批为准。具体资金使用安排将根据本项目整体规划确定。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业务。
本次拟在马来西亚投资设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尚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因此能否顺利通过备案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马来西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海外疫情仍然较为严重,也可能影响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后续的正常运营。
对此,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应风险,适应业务需求及市场变化。
新设的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起到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 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8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1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7,94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315%。出席会议的股东均为2021年4月27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7,944,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30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31,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8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彩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统计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7,945,167股,其中同意57,944,4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6,030,3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8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7,945,167股,其中同意57,944,4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6,030,3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8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7,945,167股,其中同意57,944,4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为6,030,3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8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1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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