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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知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莉莉、王颖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莉莉、王颖合计持有公司47.47%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2021 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法定代表人、股东陈莉莉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袁天荣女士、赵曼女士及邓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4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锐、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1772传 真:027—65521900

  邮编:430075邮箱:mdswdsh@163.com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2,投票简称:明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星期一)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召开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陈莉莉女士于2021年5月7日向公司提请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股东临时提案《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生产、研制、销售及租赁;普通实验室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医疗器械技术咨询、安装、检测、维修;企业管理软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农业、环境、食品领域分析仪器和试剂的生产及批发兼零售;抗原抗体产品、校准品和质控品的开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仪器仪表的元器件制造及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安装及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健康咨询(不含诊疗);塑料制品、通讯器材(专营除外)、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源电力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传感器、办公用品、电气信号设备、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机电产品、实验室试剂、生物杀菌剂、生物技术试验仪器及耗材、五金、日用品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实验室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实验室设备、线路、管道安装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预制建筑物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医院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终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最终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审批程序

  本次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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