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6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培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6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公司监事陈培铭先生、张泉先生和丘鸿长先生三人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度福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参加由福建证监局与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1年度福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30-17∶00。
公司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总裁林永保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嘉屹先生、财务总监黄冀湘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经审阅相关材料,并参与了董事会对议案的讨论后,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陈工刘双明刘利剑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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