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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

  9、其他安排: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当天于公司会议室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总裁王一锋先生、财务总监赏国良先生、董事会秘书郦冰洁女士、独立董事梁飞媛女士除特殊情况外,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二、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9.3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他说明:

  (1)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述全部提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对议案10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5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2

  2、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暨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定于2021年5月13日(周四)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暨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公司CEO王佶先生、财务总监赏国良先生及董事会秘书郦冰洁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或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 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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