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34
股东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公司)之持股5%以上股东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桂物流)在前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3.14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
2.融桂物流拟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16.85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融桂物流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2020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日,融桂物流已减持公司股份1,043.14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已减持数量占计划减持数量比例为52.16%。2021年5月10日,公司收到融桂物流《关于减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减持期间内,融桂物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3.14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现将该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国海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2.自公司上市以来,该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融桂物流未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019年3月,融桂物流通过行政划转方式将所持公司55,136,726股股份(股份比例为1.31%)划转至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1.融桂物流该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融桂物流该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融桂物流未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2021年5月10日,公司收到融桂物流《关于减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融桂物流拟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168,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持股数量为275,879,51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根据融桂物流经营管理需要。
(2)拟减持股份数量、方式、比例: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国海证券股份不超过59,168,541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国海证券总股本的1.09%。
(3)股份来源:融桂物流于国海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融桂物流在国海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所持有国海证券股份限售期为48个月。该承诺已于2015年8月履行完毕。
(2)融桂物流在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时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要求,遵守本公司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融桂物流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融桂物流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度。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
2.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融桂物流所持国海证券股份比例将可能降低至5%以下,不再是国海证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国海证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持股期限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在减持过程中,融桂物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二)《广西融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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