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1-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聘任谭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21年5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2日

  附:个人简历

  谭军,男,196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儿童用品商场核算员、财务部出纳员、资金管理员、科长,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沈阳中兴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