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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爱国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总数256,956,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31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56,919,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31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74%;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243,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392%。

  (2)公司部分董事以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56,955,6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241,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56,955,6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241,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56,955,6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241,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256,955,6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241,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

  5.《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256,955,6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241,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256,955,6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241,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

  7.《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241,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5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241,9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0%。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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