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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城东经济开发区经禄路1号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商若云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丁寒忠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陈伟总经理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孙敏虎、陈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的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其中部分财务数据填报错误,现对原公告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 “二、公司基本情况”之“2.1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三、重要事项”之“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更正前:

  

  更正后:

  

  3.“四、附录”之“4.1财务报表”

  (1)之“合并利润表”

  更正前:

  

  更正后:

  

  (2)之“母公司利润表”

  更正前:

  

  更正后:

  

  4.“四、附录”之“4.2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之“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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