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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15:00—16:00

  ● 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互动。

  ● 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1年5月21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office@njzq.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24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24日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

  3、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24日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21日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office@njzq.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office@njzq.com.cn

  联系电话:025-585199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阅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8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3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日

  至2021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另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1、7.02、7.03、7.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01: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议案7.02: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议案7.03: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议案7.04:其他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办理登记;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等股权证明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等持股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现场方式办理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金融城5号楼)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8519900

  传真号码:025-83367377

  邮政编码:210019

  (二)本次会议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或签章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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