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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JR1901DG20339、富江南之瑞禧系列 JR1901 期结构性存款 JR1901DG20340

  ● 委托理财期限:34天、3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07)。

  一、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2021年5月11日,公司已赎回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回本金1,000万元,获得收益2.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56元,募集资金总额584,3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66,772,659.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7,547,340.9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ZL1049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年5月1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购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结构性存款,本次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2、2021年5月1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购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结构性存款,本次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农商行为优质的金融机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南农商行在编员工人数为3900余人。在常州本地设立9家管理行级机构(即8家区级管理行+1家总行营业部);异地设立2家异地分行(淮安分行、苏州分行)、22家异地支行和分理处,共计209家网点。2020年营业收入1090.18亿元,净利润 28.57亿元,资产总额4374.41亿元。受托方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购买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07)。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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