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6 股份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21临-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44号核准,湘电股份于2016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429,149股新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90.15元(其中,资产认购金额197,432,991.00元,剩余部分为现金认购),扣除发行费用30,266,907.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469,733,082.87元。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12日全部到账,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CHW证验字[2016]009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该项制度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1.前期已注销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少量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2015年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0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10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88210301000001075银行账户已于2020年8月29日注销(详见公司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10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43050163610800000049银行账户已于2021年1月19日注销(详见公司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06)。
2.本次注销账户情况
鉴于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解除了对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1904031129022145808账户的保全措施,公司亦与相关银行核对确认,上述资金确已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11)。截至2021年5月11日,该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完成对2016年募集资金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开设的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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