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董事赵平先生、监事肖大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公司董事赵平先生、监事肖大波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赵平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1%;肖大波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3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2021年5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赵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91%;肖大波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3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董事赵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共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8%;监事肖大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赵平先生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赵平先生、肖大波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平先生、肖大波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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