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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7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安”)将持有的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智未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广州明安将持有的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明安”)70%股权出售给广州市誉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誉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以下统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2019年2月13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全部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2019-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需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各方按时充分履行尚在履行的承诺以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涉及的相关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注:交易对方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陈玉峰上述承诺的履行期限应至全部股权转让款等相关款项支付完毕时。

  三、超期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明智未来未按《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中的承诺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该承诺超期未履行以及明智未来实际控制人陈玉峰未按《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中的承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承诺部分超期未履行外,其他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承诺均按时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广州明安与广州天誉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2020)粤0106执21741号执行案(以下简称“执行案”)项下尚未实现债权中的股权转让款,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51.79106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广州明安与星华投资咨询(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投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执行案项下尚未实现债权中除股权转让款以外的其余债权,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0万元。截至2021年4月25日,广州明安已收到上述债权转让款。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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