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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5月12日14:3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901A)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7、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1,196,522,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892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36,361,3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8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4人,代表股份1,232,883,7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706%。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0人,代表股份40,877,2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32,532,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1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7%;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2%。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232,532,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3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6,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1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7%;弃权3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09%。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232,532,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1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7%;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2%。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32,532,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1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7%;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2%。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32,532,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6,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11%;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7%;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2%。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165,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7%;反对71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58,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25%;反对7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5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462,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8%;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55,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86%;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2%;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2%。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长部分权限的议案》;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966,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3531%;反对28,821,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645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54,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893%;反对28,821,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508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2,679,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01%;反对30,202,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49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108%;反对30,202,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86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5,000,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95%;反对17,881,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0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94,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2521%;反对17,881,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45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16,136,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45%;反对5,19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80,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875%;反对5,195,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10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859,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52,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8%;反对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王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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