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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芮鹏先生、徐福云女士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哲先生(届满离任)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9和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议案9《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是议案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前提,作为前提的提案表决通过后,后续提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议案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提案设置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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