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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宁张丽

  (2)联系电话:010-85660012

  (3)传真:010-8566001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三、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2”,投票简称为“天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及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5月   日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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