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之前,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562,887股,占公司总股本34.44%;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汤啸先生、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汤秋娟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1,555,246股(占公司总股本8.78%)、21,555,246股(占公司总股本8.78%)、21,555,244股(占公司总股本8.78%)、16,580,959股(占公司总股本6.75%),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鲍晓华女士、范淑贞女士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2,681,034股(占公司总股本1.09%)、2,539,294股(占公司总股本1.03%)(鲍晓华女士、范淑贞女士所披露的持股数为间接持股,持股数量按其在天台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换算)。上述股东持股股份均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9月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前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6,400,000股增加至245,548,776股。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相应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持股数如上述。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1年1月21日,公司发布了《浙江天台祥和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啸先生、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汤秋娟女士、范淑贞女士、鲍晓华女士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数量4,910,9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9,821,95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因在本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已进行了相应调整。
2021年5月12日,汤友钱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177,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本次天台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系为控股股东汤友钱的一致行动人鲍晓华女士、范淑贞女士减持。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后续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部分。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分别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分别为:300.00万元人民币、1,0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分别为:2021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10665产品、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256】
● 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2021年5月14日-2021年6月15日、2021年5月
13日—2021年8月13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23、2021-02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适扣铁路器材(浙江)有限公司及浙江天台和瑞祥投资有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一基本情况
2、委托理财产品二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一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相关要素及定义
发行期(募集期):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2日,共1天,其中2021年5月13日为投资冷静期。在投资冷静期内,投资者可改变购买决定,可以申请取消认购,解除与我行签订的销售文件,已冻结的资金将自动解冻。
期限:32天
起息日:2021年5月14日
到期日:2021年6月15日
收益兑付日:2021年6月17日
发售规模:14200万元,若实际募集金额低于14200万元,宁波银行有权宣布本期产品不成立,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3.35%或1%
产品存续期间:即收益计算期限,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包括起息日,不包括实际到期日)。
收益计算基础:Act/365
工作日约定:纽约、伦敦、北京(遵从于所做产品)
计算代理方:宁波银行
收益兑付货币:人民币
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支付
提前终止:遵从双方约定
说明:
① 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于到期日返还,投资收益于收益兑付日进行清算,
收益兑付日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期日至收益兑付日期间相应投资收益不计息。
② 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可为其它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投资方向以及范围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2、委托理财产品二合同主要条款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256】(机构客户)具体细节如下:
收益起算日: 2021 年 5 月 13 日
到期日:2021 年 8 月 13 日
期限:92天
实际收益率
(1) 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3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4200%】(年率)。
(2) 挂钩指标为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 5 点之间,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欧元兑美元汇率的报价。
(3) 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版面公布的 EURUSD 中间价。
(4)观察水平:基准值+0.0080。
(5)基准日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6)观察期/观察时点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北京时间 15:00 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北京时间 14:00。
(7) 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 ACT365。
产品费用:
(1)税费:本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上述税费(如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2)管理费:本产品如在支付客户应得产品认购资金及产品收益后,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仍有盈余,则作为管理费归中国银行所有。
本产品认购截止时间为委托认购截止日北京时间 17:00,客户认购时需要确认其活期结算账户内的认购资金足额,且至起息日该账户和资金状态均正常。客户应确保在认购资金最晚到账时间之前,第十条所指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认购款项,并授权中国银行于投资冷静期结束后全额冻结、收益起算日全额扣划认购款项。
认购资金币种:人民币 及金额:10,000,000.00元。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2.SZ)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88.SH),都是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及子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69,362,290.35元,本年度委托理财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7.12%。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5.28%,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定期存单余额3,5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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