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1-020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21-021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1﹞20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1﹞第82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
公司将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等文件规定,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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