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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615,436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年5月19日。

  2021年4月26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除限售事宜。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615,4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9,677,923股的0.7354%。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1,145,50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5214%;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469,93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2139%。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18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程序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7、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2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8、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陆裕刚、申靖、龚倩倩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1,17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89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将授予价格由3.89元调整为3.887元。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939,866股,公司股本变更为221,090,891股。

  10、2019年9月10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学贤、陈忠华、王云松、张潇飞四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3,8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887元。

  11、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政伟、高飞林两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1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887元。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考核年度(2019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能达标,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10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193,99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3.887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2、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3.844元;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后为5.737元。会议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万海军、江明湘、曾柒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7,94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844元。

  13、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程东杰、张翼雄、廖燕波、于方君四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5,21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限制性授予价格3.844元。

  二、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一)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月2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19年8月26日,上市日为2019年9月25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综上,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限售期考核期间,有部分对象因离职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考核期未达标等原因,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除上述原因造成数量变动外,本次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差异。

  四、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安排

  1、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合计为118人,其中10人同时参与了首次授予、预留部分授予,计10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615,4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9,677,923股的0.7354%。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1,145,50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5214%;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469,933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213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年5月19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 激励对象中有10名人员同时参与首次授予、预留授予。

  3、 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1)高级管理人员梁学军先生本次可解除限售41,582股,高于其持股总量109,024股的25%,因此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其持股总量的25%,即27,256股,其余部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继续锁定;(2)高级管理人员谷宁先生本次可解除限售14,963股,高于其持股总量34,914股的25%,因此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其持股总量的25%,即8,728股,其余部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继续锁定;(3)高级管理人员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均为69,000股,占其持股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5.54%、15.53%,本次解除限售的69,000股均可全部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含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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