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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董-0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5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郭嘉祥、林崇、许光汀、叶宏、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置换项目贷款的议案》;

  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因开发虎贝风电场项目需要,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闽东电力提供项目建设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至虎贝风电场项目电力收费权质押登记之日止,该事项已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宁德分行签订贷款金额2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年利率为5年期以上LPR(4.65%),剩余贷款年限约13年,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由闽东电力提供保证担保,运营期转为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由于尚未办理收费权质押手续,目前担保方式仍为闽东电力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4月底,工行贷款余额为17281.69万元。

  为节约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延长贷款期限减少公司的还款压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行获批授信额度置换上述全部贷款余额,贷款年利率为5年期以上LPR利率减点55bp(4.1%),贷款期限15年,担保方式为虎贝风电场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目前项目已正式投产,无需闽东电力再提供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凭证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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