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康弘药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于2021年4月27日对康弘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一、培训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7日,培训小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保荐机构项目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公司人员主要有康弘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康弘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强化了其在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康弘药业的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蒋志刚 吴 佳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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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注:上述1-6项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第7项具体承诺详见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0-2022)、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7-2019)、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4-2016);第8项具体承诺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蒋志刚 吴 佳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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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蒋志刚 吴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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