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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5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IPO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560,704.50元。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5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IPO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560,704.50元。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7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5,2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71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JNA30134”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将“门店装修升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的20,233万元用于荣成利群广场(商场)项目的建设和装修升级,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利群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2018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中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的议案》,将“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032.31万元用于智慧供应链信息管理升级改造项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利群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连锁百货发展项目”及“荣成利群广场(商场)项目的建设和装修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余额共计229,052,029.24元全部变更至另一募投项目“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四期项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利群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IPO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560,704.50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披露的《利群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05)。截至2020年12月28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51)。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内,公司实际使用了2.2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5月11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23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2021年5月12日,公司IPO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560,704.50元。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全票赞成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六、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使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本次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3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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