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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D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立国先生、王巧兰女士、虞超女士、廖建文先生、刘梅娟女士、宋建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宋力毅先生、施舒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颖轶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亚楠、韩泽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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