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上海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币 5,00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广银创富W款2021年第10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1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46天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35天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3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保障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同时公司对于委托理财有如下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五期产品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5 月 13 日
产品到期日:2021 年 6 月 29 日
产品本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50%/3.60%
产品挂钩标的: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产品收益计算公式:预期收益 =产品本金 × 到期收益率 × 计息天数 ÷360,计息方式:30/360
收益率确定方式:若观察目标的汇率小于等于N-0.06,产品收益率按照1.00%执行,若观察目标的汇率大于N-0.06、小于N+0.05,收益率按照3.50%执行,若观察目标的汇率大于等于N+0.05,收益率按照3.60%执行,其中N为起息日后T+1工作日挂钩标的汇率
产品费用及税费:本结构性存款中公司承担的产品费用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托管费、销售手续费以及银行管理费等,公司还需承担产品运营过程中因投资等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本产品的产品预期收益率已扣除以上产品费用及税费,为公司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率)。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销售及结算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中国光大银行自行支付,不列入结构性存款产品费用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产品名称:广银创富W款2021年第10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5 月 14 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 6 月 18 日
产品本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1.40%/3.20%
产品挂钩标的:中证500指数
产品收益计算公式:预期收益 =产品本金 × 到期收益率 × 计息天数 ÷365,计息方式:30/365
收益率确定方式:在产品结算日,若挂钩标的收盘价大于等于行权价格,则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20%、在产品结算日,若挂钩标的收盘价小于行权价格,则到期年化收益率为1.40%
产品费用及税费:无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1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产品起息日:2021 年 5 月 14 日
产品到期日:2021 年 6 月 15 日
产品本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
预期年化收益率:1.40%/3.10%/3.30%
产品挂钩标的: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产品收益计算公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动收益率)×计息天数÷360,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收益率确定方式:产品保底利率1.40%,浮动利率为0%或1.70%或1.90%,其中:期初价格:2021年05月17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间10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观察价格:产品观察日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北京时间10点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如观察价格小于“期初价格×96.00%”,浮动利率为0%(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96.00%”且小于“期初价格×102.80%”,浮动利率为1.70%(年化);观察价格大于等于“期初价格×102.80%”,浮动利率为1.90%(年化)
产品费用及税费: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销售及结算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浦发银行自行支付,不列入本产品费用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产品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通过与指数波动挂钩的结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及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系已上市金融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18)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00)的分支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成立日期:1997 年 8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翁宏杰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88号6楼602单元、7楼702单元、28、29、30、31、32、33楼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外汇信用卡的发行;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的控股股东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2020年财务数据如下:
注:上述数据摘录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201,886,436.62 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0 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3.31%。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委托理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两类,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余额)的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余额)的临时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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