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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57元/股(含)【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原“不超过1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3.5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1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3%,最高成交价为11.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7,150,526.42元(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3,277,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819,2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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