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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453,682,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6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317,467,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86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6,215,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82%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37,029,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肖玥、陈农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1-03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宁波康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宇置业有限公司为项目温岭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一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创荣安置业”)与杭州浙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谦企管”)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拟共同合作开发慈溪市新城河4#地块,宁波康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慈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投创荣安置业”通过宁波嘉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康慈置业”50%股权,“浙谦企管”通过宁波嘉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康慈置业”50%股权。

  现因项目开发需要,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康慈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投创荣安置业”拟按实际出资比例向“康慈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合同

  财务资助对象:宁波康慈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康慈置业”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财务资助利率:按年化7%收取利息,如有调整需经“康慈置业”有权机构另行决议确定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康慈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中兴大厦七层(1-10)7-1室702

  (4)注册资金:肆亿陆仟玖佰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周叶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7)控股股东:宁波嘉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9)关联关系:“康慈置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4月30日,“康慈置业”总资产505,738,211.96元,负债505,855,954.56元,净资产-117,742.60元,2021年1-4月,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117,742.60元,净利润-117,742.60元。

  (11)项目概况:“康慈置业”开发的慈溪市新城河4#地块土地面积18,696平方米,容积率为1.0-1.8,该地块位于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生活配套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

  (二)财务资助事项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荣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宇置业”)与方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远集团”)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拟共同合作开发温岭市城东街道CD050516-1地块,温岭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远荣安置业”)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荣宇置业”持有“方远荣安置业”50%股权,“方远集团”持有“方远荣安置业”50%股权。

  现因项目开发需要,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方远荣安置业”提供财务资助,“荣宇置业”拟按实际出资比例向“方远荣安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合同

  财务资助对象:温岭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至“方远荣安置业”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财务资助利率:暂不计息,如有调整需经“方远荣安置业”有权机构另行决议确定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温岭方远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801室-66号

  (4)注册资金:陆亿元整

  (5)法定代表人:余挺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控股股东:台州荣宇置业有限公司

  (8)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9)关联关系:“方远荣安置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0)“方远荣安置业”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11)项目概况:“方远荣安置业”开发的温岭市城东街道CD050516-1地块面积60,139平方米,容积率2.2,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且周边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和2021年4月13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详见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授权财务资助总额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52.66亿元,对单个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10.52亿元。在授权对象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根据财务资助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康慈置业”、“方远荣安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属于公司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事项由董事长审批决定。公司将根据项目公司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资助额度。

  二、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向合作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公司负责“康慈置业”、“方远荣安置业”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可以有效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康慈置业”、“方远荣安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以满足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康慈置业”、“方远荣安置业”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其进行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加快开发进度,且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不包括本次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96,954.26元。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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