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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4版)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6版)

  (上接C14版)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5,319.74万元、 -22,815.67万元和-269,083.19万元。

  报告期内,为扩大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拓展公司市场份额,公司对长期资产的投入逐年增长,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始终处于净流出的状态。2018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26,512.42万元,主要系由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东方福达少数股权及增加浦东西区货站投资。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269,264.22万元,较往年增长较大,主要系本期支付2架飞机及备用发动机购置款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7,270.15万元、-45,425.62万元和-56,537.37万元。

  2018年度支出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全部为支付的融资租赁飞机租赁款项;2019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有关的现金包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价款10,509.52万和支付的融资租赁飞机租赁款9,084.33万元;2020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有关的现金包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价款1,164.80万元和购买东唯航空股权投资506.27万元。

  (三)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股利的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8年8月,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股东会就利润分配事宜通过了决议,决定向股东分配利润3.62亿元。

  2019年11月,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利润分配事宜通过了决议,决定向股东分配利润2.56亿元。

  2020年4月,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就利润分配事宜通过了决议,决定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50%向股东分配利润,最终分配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2020年12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利润分配事宜通过了决议,决定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70%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额以审计报告为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人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适用并生效的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3、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4、利润分配期间: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特别利润分配;

  5、现金分红条件:

  (1)满足前述第2款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满足上述条件后,公司每年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6、股票分红条件: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7、现金分红比例:如满足前述第5款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8、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9、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10、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并根据股东的有关规定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四)发行人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1、东航运输

  东航运输成立于1999年4月12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收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508室,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运装卸、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货运代理、航空地面服务、仓储、物业管理、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东航运输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航运输经天职审计的总资产为18,946.14万元,净资产为12,408.08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3,443.97万元。

  2、东航快递

  东航快递成立于1995年1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中货航大楼408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国际航空快件运输(除信件),国际航空货运代理(含揽货、订舱、报验),客货包机,国际航空客货运销售代理,货物包装 ,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客货运销售代理,日用百货,仓储(除危险品),代理报检;普通货运;在上海海关的关区内从事报关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从事贸易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东航快递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航快递经天职审计的总资产为33,797.86万元,净资产为16,350.45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8,505.37万元。

  3、东方福达

  东方福达成立于1993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667.5397万元,实收资本为667.5397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万建路118号2幢206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非金属矿及制品、日用百货、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电气设备、塑料制品、文具用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卫生洁具、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珠宝首饰、针纺织品及原料、肥料、畜牧渔业饲料、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劳动保护用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水产品、煤炭及制品、金属制品、家具、家用电器、日用玻璃制品、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服装服饰、人工智能硬件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租赁,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东方福达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方福达经天职审计的总资产为35,085.05万元,净资产为12,173.87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7,762.97万元。

  4、创咸实业

  创咸实业成立于2019年6月5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1层1933室,经营范围为:“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航空器材及设备的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创咸实业100%的股权。

  创咸实业目前暂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5、创咸仓储

  创咸仓储成立于2019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住所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EDF栋E区10302号房,经营范围为:“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航空器材及设备的销售;会议会展服务;酒店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创咸仓储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咸仓储经天职审计的总资产为4,480.12万元,净资产为4,390.18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109.82万元。

  6、东唯航空

  东唯航空成立于2004年4月23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万元,住所为上海崇明三星经济小区(陈海公路三星段290号409室),经营范围为:“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含国际快递,私人信函除外),国际公路运输代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代理报关,代理报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东唯航空100%的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唯航空经天职审计的总资产为2,692.65万元,净资产为2,439.91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996.07万元。

  7、中货航

  中货航成立于1998年7月22日,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场镇航城路1279号,经营范围为:“国际(地区)、国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货航股权结构如下:

  报告期内,中货航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A.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B.利润表

  单位:万元

  8、东航供应链

  东航供应链成立于2003年5月13日,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实收资本为4,200万元,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樱北路199弄53号九幢底层A部位,经营范围为:“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区内物流、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国内货运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技术展示,从事物流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制作、销售,汽车租赁(不带操作员),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于2019年6月收购了东航供应链5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东航供应链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具体收购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之“(三)发行人主要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东航供应链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航供应链经天职审计的总资产为14,227.28万元,净资产为9,568.95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2,710.66万元。

  9、东环国际

  东环国际成立于1994年3月16日,注册资本为1,012.9452万元,实收资本为1,012.9452万元,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闻居路1333号C区七层726室,经营范围为:“承办海运、航空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转运、仓储、报关、报验、集装箱拼装拆箱、堆存、中转、分拨及短途运输,保税仓储业务(须经海关批准),办理国内航空货物的运输代理业务和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东环国际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环国际经天职审计的总资产为2,273.57万元,净资产为711.35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189.84万元。

  10、东储擎仓

  东储擎仓成立于2020年8月3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1层2252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东储擎仓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储擎仓经天职审计的总资产为12.71万元,净资产为12.71万元,2020年净利润为-37.29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及拟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5,875.56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如项目以公司自筹资金已经作了先期投资,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用于后续剩余投入。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后,正常年份每年最高新增折旧和摊销合计约为17,722.58万元。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前,由于项目还没有完全产生收益,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会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由于上述募投项目盈利前景良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扣除折旧和摊销的影响后仍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不会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对公司盈利能力不能产生较大贡献,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会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设完成,且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预计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长期来看将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能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随之提高。

  (三)对资本和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基本得到解决,货币资金将显著增加。在负债金额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的各项偿债指标将会得到较大改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大大提高,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上升,这将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高长、短期偿债能力,增强公司的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所处航空物流行业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呈现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也与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及其增速、经济结构密切相关。因此,前述要素的变动将会影响物流行业的服务总量进而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经营业绩。

  在经济处于扩张时期,货物运输供求増加,航空物流业繁荣;反之,在经济处于紧缩时,货物运输供求减少,航空物流业也萧条冷淡。所以,宏观经济形势或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变动对航空物流业有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宏观经济的波动情况将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我国航空物流行业的整体发展以及本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二)航油价格波动风险

  航油成本是航空公司重要的成本支出。未来原油供应量、地缘政治等因素均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油价仍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燃油采购均价分别为4,893.64元/吨、4,595.36元/吨及2,879.40元/吨,报告期内航油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假设其他因素均不变,若航油采购均价分别上涨10%、30%及50%,则对报告期各期的利润总额影响额及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如下表:

  单位:万元

  航油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导致航空公司运营成本的变化,进而影响航空公司业绩。如果未来航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航空物流综合服务业务的终端客户覆盖面广、涉及产品品种多,且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占比较高,整体上与宏观经济、国际贸易政策的波动密切相关。

  2018年以来,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加码,给全球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中美经贸摩擦将导致涉及商品的对美进出口成本增加,或将使得涉及商品的对美进出口运输需求减少,因此通过影响发行人客户的运输需求间接影响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美国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分别为10.27%、8.92%及6.29%(收入地域依据客户注册地划分)。若中美经贸摩擦持续深化、加征关税方案长期持续,将会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对外贸易量呈现高速增长,与此同时,中国现代物流服务业获得了高速发展。随着我国物流市场的蓬勃发展,国际物流服务公司纷纷进入抢占中国市场,凭借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遍布全球的物流网络、雄厚的资金实力及良好的行业口碑,国际物流公司成为我国本土物流公司强有力的竞争者;此外,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参与者还包括民航市场内从事航空物流业务的企业,如国货航和南方航空等,市场竞争已较激烈。

  未来公司若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市场竞争格局,公司将会面临经营业绩和市场占有率下降的潜在风险。

  (五)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

  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在运输方面存在一定的可替代性。虽然相对于其他运输方式,航空运输具有更加快捷、高效、安全、长距离等优势,但其他运输方式的出现或改进将在一定程度内对航空物流业的市场需求产生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44亿元、7.36亿元及22.91亿元。2019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有所下滑,主要系受2019年度中美经贸摩擦、双方加征关税等影响,导致航空货运市场需求量下降,市场运力供给过剩,运价走低所致。发行人2020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211.23%,主要系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民航局“五个一”措施持续下,大量国际航班被取消,腹舱航班执行大幅下降,在民航业整体航空运力紧缺态势下,航空货运运价较以往大幅上升,且航油成本随航油价格下跌而大幅下降所致。航空运价水平系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全货机吨公里收入分别为1.47元、1.33元及2.05元,客机货运业务吨公里收入分别为1.42元、1.23元及2.37元。

  若未来年度随着新冠肺炎疫苗的上市及疫情防控措施的施行,国际疫情得到缓解,航空货运运力及运价将恢复至正常水平,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下滑。此外,如果未来受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中美经贸摩擦等因素影响,亦将导致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客机货运业务可能亏损的风险

  2018年4月起,发行人客机腹舱经营模式由委托经营转变为承包经营,在承包经营模式下,发行人2019年度客机腹舱业务税前利润为-8,460.10万元,呈现亏损。2020年起,发行人与东航股份在不改变业务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和业务链条的基础上,对客机腹舱承包经营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方案为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方案。

  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模式下,发行人客机货运业务包括常规情形及非常规情形。常规情形下发行人客机腹舱业务经营收益来源于两部分:(1)降本增效,使得本年度实际发生的运营费用率低于历史三年平均运营费用率;(2)提高经营效率和开拓市场,使得客机货运经营收入增长幅度超过三大航平均水平。因此,常规情形下,从历史五年(2014-2019年)数据看,发行人2017年度客机腹舱货运收入增长率低于三大航平均。因此,常规情形下,若未来年度发行人客机货运经营收入增长率低于三大航平均,导致当发行人客机腹舱业务实际运营费用率高于常规业务费率时,发行人客机腹舱业务可能亏损,对发行人客机货运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非常规情形下,客机货运业务运输服务价款=非常规客机货运实际收入*(1-非常规业务费率),非常规业务费率=运营费用率*(1+合理利润率)。因此,非常规情形下,当发行人客机腹舱业务实际运营费用率高于非常规业务费率时,发行人客机货运非常规业务可能亏损,对发行人客机货运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客机货运业务毛利率较低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机腹舱运输承包经营/客机货运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0.23%、24.19%、16.82%,发行人腹舱承包款/客机货运业务运输服务价款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0.93%、39.04%、44.34%,客机腹舱承包经营/客机货运业务收入与成本占比均较高。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全货机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04%、6.00%及43.07%;2018年4-12月、2019年及2020年,承包经营及独家经营模式下,客机腹舱承包经营/客机货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9%、-4.64%及6.15%,客机货运业务毛利率整体低于全货机业务。在客机腹舱承包经营/客机货运业务分部收入与成本占比均较高的情况下,存在客机货运业务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2020年度发行人客机货运业务毛利率为6.15%。通过选取物流行业可比公司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细分业务毛利率,对发行人客机货运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水平进行比较,发行人客机货运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代理运输业务毛利率平均水平。

  (四)航空安全风险

  安全飞行是航空公司维持正常运营和良好声誉的前提条件,保障航空安全是航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从航空器的运行使用、维修保障到地面服务,每一个系统和环节,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

  航空安全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复杂性远高于其他交通行业,因此公司依然面临着航空安全的风险。若发生飞行事故,将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五)客户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终端客户对航空物流行业服务的要求也日益提升。不同类型客户对货物运输的时限性、质量保证、安全保证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对公司在进一步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及提供差异化服务以符合客户需求等方面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本公司未能及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则可能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

  (六)业务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7.88亿元、64.28亿元及90.96亿元,报告期各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44亿元、7.36亿元及22.91亿元,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着力发展跨境电商解决方案、同业项目供应链、航空特货解决方案及产地直达解决方案等综合物流解决方案业务,综合物流解决方案业务系发行人着力布局的新兴业务,新兴业务的发展也使得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状态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及新业务的发展,公司在发展战略、制度建设、运营管理、资金利用、内部控制、人才梯队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需同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经营管理整体能力如无法适应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对人才、技术、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的管理需求,则可能因管理能力不足而无法实现预期经营目标,从而面临因业务扩张而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七)信息化建设与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物流行业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互联网+”与物流业深度融合,从技术、模式、空间等诸多方面改变了传统物流的运作方式,提高了行业的运行效率。智慧物流的创新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期,未来我国物流企业需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加大物流信息的投入与建设,以此来满足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需求。

  经过多年的信息化积累和不断对现有系统进行改进完善,公司已经初步搭建了能满足日常运营所需的智能化信息系统。该系统能够满足公司航空速运、货站操作等传统核心业务的日常经营需求。若发行人未来信息化建设效率低下、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而无法有效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综合应用技术实现对现有信息系统的完善和升级,则可能难以满足公司航空速运、地面综合服务及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等核心业务的日常经营需求。

  (八)部分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有合计面积为23,280.94平方米的17处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占发行人使用物业总面积的3.03%。有1处主要生产用房面积为10,800.00平方米,占发行人使用物业总面积的1.41%,经主管机关认定为非违法建筑,不会被要求强制拆除,也不会就此对发行人进行行政处罚。其余16处房产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等相关手续存在被规划主管部门处以责令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的风险。此外,如发行人或下属子公司因上述房屋被拆除或产生其他权属问题需要重新确定经营场所,根据测算,相关搬迁费用约为86万元,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租赁物业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因业务开展需要,发行人主要租赁的房屋均位于机场及机场周边。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承租59处物业,因机场及机场周边地块建设的历史原因,其中有46处物业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等权属证明文件,8处物业对应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就该等未能提供权属证明文件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租赁物业,东航物流存在不能继续租赁的风险。若上述租赁物业需要搬迁的,搬迁费用由发行人与相关物业的出租方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将由发行人承担。根据测算,相关搬迁费用约为3,343万元。若因上述租赁瑕疵问题,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租赁期内被强制搬迁,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九鹏、范尔宁、王建民、万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已质押,用于其向上海代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借款的担保,质押股数3,323.3190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3%,借款总额8,346万元,年利率为6.2%,借款期限自发放之日起九年。如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借款到期后无法偿还,则可能导致质权人实现质权,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境外业务经营合规风险

  发行人为推进其境外业务的发展,在境外多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航空货物运输相关业务,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分别为19.83%、17.05%、15.65%(收入地域依据客户注册地划分)。在经营跨国物流业务过程中,需要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虽然发行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严控境外业务经营合规风险,但根据发行人所处的航空物流行业特性,其在境外从事货运服务仍难以完全避免受到相关境外国家或地区就业务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贸易管制、商业贿赂、反垄断、数据保护等方面)调查的风险和可能性。若发行人在境外经营过程中,因所在国家或地区当地法律法规项下的经营合规性问题受到当地相关司法/执法机构的调查乃至引发诉讼/行政处罚等情形,将对公司的境外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冲击影响公司经营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航空物流综合服务业务,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影响发行人下游客户的停工及开工复工程度及其运输需求量、航空货运行业的运力供给量等因素而间接影响发行人航空货邮周转量等业务指标。在目前国际疫情依然严峻的形势下,全行业客机腹舱运力供给不足,推动发行人航空运价水平上升,因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随着未来疫情的逐渐消退,国内外航空货运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将预计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但如果未来疫情时间拉长或进一步扩大,尤其发行人主要国际业务相关国家和地区出现疫情进一步爆发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资产减值风险

  发行人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中货航于2017年对融资租赁的两架B747型货机及其备用发动机计提了52,057.00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鉴于该型号飞机已无新飞机出售,各大航空公司也陆续淘汰该机型,后续维护运营成本会有所提高,且目前航油呈现上涨的趋势,而B747型飞机油耗较大,不排除两架货机后续面临的资产减值风险,从而给公司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二)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航空速运和综合物流解决方案业务涉及外币结算,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出现了一定幅度的波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4,292.83万元、2,154.64万元和-3,844.41万元,对公司净利润构成一定影响。近期外汇市场持续波动,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变动,公司生产经营仍将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三)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158,033.84万元、144,521.60万元和172,324.3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30%、22.48%和18.9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为1年以内,且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单位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及其合作伙伴,这些企业规模较大、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多数客户与公司建立有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回收风险较小。但仍不排除未来存在因相关客户经营环境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对客户的应收款无法收回而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经营租赁飞机退租准备金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影响退租当期利润风险

  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引进的飞机租约期满退租时,需按照约定的状况要求归还飞机,同时根据已飞行循环支付单元体翻修费及时寿件补偿金。公司将为使其达到要求的状态所需进行的检修及估计费用作出估计,并在相关租赁期间内计提退租准备。在退租时,公司计提的退租准备金与退租大修时实际支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预估飞机退租准备金时,公司需考虑预计的飞行小时、飞行循环、大修时间间隔等因素并在此基础上估计退租时可能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于这些估计在相当大程度上是根据过去相同或类似飞机及发动机型号的退租经验、实际发生的退租检修费用、以及飞机及发动机使用状况的历史数据进行的,与退租当年的实际发生金额可能产生较大差异,因此未来公司经营租赁飞机退租时,当年利润可能将受到大幅的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全网货站升级改造项目、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以及信息化升级及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并启用后,将显著推动公司业务开展和客户服务能力的提升,并为未来的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尽管上述项目系公司基于对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管理能力、预计市场需求严密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前景与政策变动预期后作出的慎重决策,但若未来市场需求或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动、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则可能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收益。

  (二)项目建设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工程进度、工程管理、设备供应及设备价格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存在不能按期竣工的风险。

  (三)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将大幅增加,折旧及摊销成本将相应上升。因此,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建设完成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无法抵减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则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利润下降的风险。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的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事宜,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万巍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

  邮政编码:201207

  联系电话:(86-21) 22365112

  传真号码:(86-21) 22365736

  电子信箱:EAL-IR@ceair.com

  二、重大合同

  公司的重大合同,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正在履行的合同共56份,具体如下:

  (一)贷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无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

  (二)销售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主要客户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详见“附件一:重大合同”之“2、地面操作服务协议”、“5、销售代理协议”及“6、包量运输协议”。

  (三)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正在履行的重要采购合同详见“附件一:重大合同”之“3、航油采购合同”及“4、机务维修、发动机维修、航材保障协议”。

  (四)飞机租赁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在履行的飞机租赁合同详见“附件一:重大合同”之“1、飞机租赁协议”。

  (五)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详见“附件一:重大合同”之“7、其他重大合同”。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亦未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下转C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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