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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王天广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

  (1)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彭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选举吴培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总裁潘利斌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财务总监尹志波先生、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康贤通持有公司4.11%的股份,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7%的股份。由于康贤通系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康贤通及其控制的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58%,故在统计投票时,康贤通、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的投票情况未计入上表所述的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中。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昌华、韦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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