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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25%减少至4.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李宏先生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李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均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李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宏先生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股票代码:688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宏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学苑大道智园B1栋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5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李宏先生2006 年 9 月起在公司任职,历任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7,031,2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减持不超过1,231,250股的可能,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宏先生持有道通科技无限售流通股28,125,000股,占道通科技总股本的6.25%。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宏先生持有道通科技无限售流通股22,32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李宏先生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李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均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道通科技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在《道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宏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道通科技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宏

  2021年5月1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宏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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