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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1-56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情况: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详细地址: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份230,652,75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20.012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20.2235%。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8,402,47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6.346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16.5190%;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4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2,250,27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3.665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3.7045%,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3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9,163,40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7.736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2,042,100股)的7.81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关于审议《董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审议《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319,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7%;反对33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8,830,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6%;反对33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8,2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高欣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21,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6%;反对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32,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2%;反对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8、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2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0,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3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1,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12、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630,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9,140,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反对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0,31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54%;反对3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8,829,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0%;反对3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陈杰、詹冰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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