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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52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378,3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2021年5月17日,公司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过半的告知函》。截止2021年5月14日,博升优势披露的前述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定向增发股份,已解除限售;(2)减持最高成交价格为7.15元/股,减持最低成交价格为6.41元/股;(3)博升优势及一致行动人皮荃自2020年11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0.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博升优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博升优势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博升优势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博升优势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博升优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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