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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请做好贝因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贝因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兴业证券同时将告知函转呈公司。

  收到告知函后,公司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贝因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告知函的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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