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年5月18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与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禾商业”)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与青禾商业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了解,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国先生、孙昊女士回避表决。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为公司5%以上股东,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为永辉超市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11号12-1至12-6
成立日期:2016年3月8日
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保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成立,是上海主板上市、中国 500 强企业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33)旗下提供金融服务的创业平台。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0年营业收入224,396,866元,净利润127,948,34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731,785,420元,净资产269,813,800元。
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青禾商业作为一家领先的技术金融公司,利用前沿的移动计算、金融搜索引擎、AI技术、机器深度学习以及实时量化交易模型,为新零售流通产业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创新、便捷、普惠”的金融服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青禾商业系永辉超市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青禾商业系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青禾商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与青禾商业在满足协议约定和要求的原则下,公司向青禾商业推荐公司的优质供应商企业,青禾商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与该供应商企业专业的金融服务支持,以此协助公司供应链系统优化,共享合作收益。
四、 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结算方式合理。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年5月18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3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卓先生、李国先生、孙昊女士、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逯东先生、唐英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国先生、孙昊女士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永辉青禾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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