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28050 债券简称:钧达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2、 公司于2018年12月公开发行了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12月10日。目前处于可转债转股期,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可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 公司回购账户没有股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32,470,2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钧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50)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钧达转债”转股价格:14.85元/股,调整后“钧达转债”转股价格:14.8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1年5月26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咨询联系人:郑彤、蒋彩芳
咨询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电话:0898-6681261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28050 债券简称:钧达转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债券代码:128050,转债简称:钧达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4.8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4.80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5月2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20万张可转债(债券简称:钧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50),根据《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钧达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根据前述方案,钧达转债转股价格将调整为14.80元/股【注】,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6日起生效。
【注:根据上述公式,P1=P0-D=14.85元/股-0.05元/股=14.80元/股】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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