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平潭泰格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格盈科”),持有公司股份4,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3%;股东淄博盈科恒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恒通”)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平潭盈科盛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鑫”)持有公司股份2,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股东平潭盈科盛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达”)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股东平潭盈科盛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隆”)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股东平潭盈科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通”)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均由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六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73%。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1年4月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因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160,0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00%,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534,332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106,668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24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股东泰格盈科、盈科恒通、盈科盛鑫、盈科盛达、盈科盛隆和盈科盛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有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拟减持对象所作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领域主要为: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此次对外投资产业基金将进一步增强在公司在医疗器械、创新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的覆盖,有助于公司更深层次学习和把握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等领域的行业情况,围绕公司经营战略和规划,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发展多元化。
●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亿元,约占基金总规模的10.00%,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 相关风险提示:
(1)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
(2)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尚未完成签署,最终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对外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均由管理人委派,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无席位,不能参与基金的投资行为,存在无法控制基金投资风险的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投资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并在公司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后续投资项目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友医疗”)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亿元参与投资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目标基金”或“苏州泰福怀瑾”)。目标基金拟定规模约为人民币20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基金已获得认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亿元(不含三友医疗拟认缴额2.00亿元)。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投资认购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有限合伙企业”)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背景: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布局,提升投资效益,增强在创新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产业领域的投资覆盖。
4、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苏州怀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基金管理人:上海泰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规模:拟定规模约为人民币 20 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基金已获得认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亿元(不含三友医疗拟认缴额2.00亿元)。 7、基金登记备案情况:2020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SNG046。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12月31日,苏州泰福怀瑾总资产为30,676.49万元,净资产30,649.61万元,自2020年10月29日(营业执照签发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350.39万元。
苏州泰福怀瑾成立未满一年,尚未实现投资退出。
10、经营期限:2020年10月29日至2030年10月28日
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10年,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4年管理期,管理期届满后的2年为退出期,经顾问委员会同意,退出期可延长1次,每次可延长1年。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模式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本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自行决定。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本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2、管理费
在投资期内,管理费费率为2%/年,在管理期内,管理费费率为2%/年;在退出期内(含约定延长期),管理人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管理人任命。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由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任何项目投资之投资及退出决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后方可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4、顾问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由普通合伙人组建;顾问委员会主席由普通合伙人在取得顾问委员会成员名额的有限合伙人中指定。顾问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关联交易、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限制事项及对单一被投资载体进行投资的比例超过15%的事项等进行审议批准。
5、收益分配:
(1)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预计将在每一项目投资变现后的3个月内分配处置被投资载体投资所得的现金收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给各合伙人或者管理人:
(i)根据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有权参与分配的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到所有该等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对于有限合伙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ii)根据上述条款分配后,如有余额,向各普通合伙人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到所有该等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对有限合伙的全部实缴出资额;
(iii)根据上述两项分配后,如有余额,向有权参与分配的有限合伙人按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到累计达到所有该等有限合伙人获得的金额等于其实出资额按照每年百分之八(8%)的单利计算所得的门槛回报,门槛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合伙人对相应已退出的投资项目的实缴出资的每一付款日次日起到该等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出资之日止;
(iv)根据上述三项分配后,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取得的金额达到上述第(3)项门槛收益/80%*20%的金额;
(v)根据上述第四项分配后,如有余额,剩余部分的 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剩余部分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则本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的方式进行分配。在本有限合伙企业清算后,普通合伙人可以以流通性受限的有价证券、其他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分配。
6、有限合伙人的主要权利: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本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本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本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7、后续认缴补偿金:后续认缴期内,普通合伙人批准/决定各后续合伙人认缴后续出资后,将分别向各后续合伙人签发缴付后续认缴出资通知书,指定后续认缴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后续认缴首期出资比例。后续合伙人应于后续认缴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或之前,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支付后续认缴首期出资及后续认缴补偿金。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该基金主要投资于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及相关领域,目前主要投资的企业如下:
2、投资限制
本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动产;(2)向他人提供担保;(3)从事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禁止本有限合伙企业从事的活动。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目标基金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基金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苏州怀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2J10M9P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 10栋2-106-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泰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二)基金管理人
1、上海泰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9C2C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1200号1103室-1
法定代表人:李蒙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提供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上海泰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3336。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截止目前,上海泰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基金上海泰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除此之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限合伙人
1、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EG90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9号8幢16层16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服务: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认缴出资额:60,000.00万元(一期)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平潭泰格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7,451.65股,通过石河子市隆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6,673.05股,合计间接持股1,154,12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6%。除此之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2、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9480244Y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开发区北区云南大学科技园2期A3幢4楼
法定代表人:李云春
注册资本:153,743.698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6日
经营范围:生物制剂的研究与开发(不含管理商品);生物项目的引进、合作与开发;生物技术相关项目的技术服务研究与开发;生物制品、生物类药品及相关材料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20,000.00万元(一期)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3、宁波乔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CHP1E3J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8-5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立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30,000.00万元(一期)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4、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58779783Q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182号
法定代表人:王清瀚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经营范围: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生产、销售、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3,000.00万元(一期)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5、北京易明海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91462630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3号楼4单元15A
法定代表人:周战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2,000.00万元(二期)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6、 张少荣
身份证号码:360************857
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二期)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7、淄博淳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UM2QM0R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05号新世纪广场1号楼13层A区第15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泽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5,18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出资额:5,000.00万元(二期)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四、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是根据企业投资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亿元参与投资苏州泰福怀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苏州泰福怀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专业投资平台并具有自身风险控制体系,可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产业基金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亿元进行基金份额的认缴,约占基金总规模的10.00%,本次合作投资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以自有资金投入,是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投资结构优化,提高投资收益,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和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投资风险。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投资基金仍在募集中,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亦尚未完成签署,最终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的的情况下,进行对外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均由管理人委派,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无席位,不能参与基金的投资行为,存在无法控制基金投资风险的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投资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并在公司现有风险控制体系基础上,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后续投资项目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5月13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雯琪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荣38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David Fan(范湘龙)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徐农先生、财务总监俞志祥先生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包含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6和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陈婕、李怡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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