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16: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10名,其中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董事Steven He.Wang先生、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贾利民先生、孙剑先生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4、会议由潘丽春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1年7月3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5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3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3587%。
董事潘丽春、赵勤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董事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7月4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9年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5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共计312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5739%。。
董事潘丽春、赵勤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董事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潘丽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志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逐项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产生后,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下设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之规定,为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工作,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董事会决策规范化和专业化,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5.01、潘丽春、Steven He.Wang、贾利民(独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潘丽春为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5.02黄加宁(独董)、孙剑(独董)、潘丽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黄加宁为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5.03、姚先国(独董)、黄加宁(独董)、李志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姚先国为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5.04益智(独董)、孙剑(独董)、姚先国(独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益智为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新设事业合伙人委员会及选举其组成人选的议案》
公司在股份结构调整、经营发展战略优化升级的背景下,一方面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相关特征,必须对业主客户及最终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专业化服务,需要保持公司核心业务、决策层及经营管理层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为保证公司战略持续有序推进,提升公司治理机制运行效率,有效处理好“资本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两者关系以及解决员工激励等问题,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事业合伙人制度》之规定,公司导入并建立一套具有众合特色的经营管理体系(即,事业合伙人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专业性,并促使经营与决策机构的稳定与高效运转,以推动公司可持续良性发展。为配合事业合伙人体系顺利搭建与运行,公司新设事业合伙人委员会,具体负责落实事业合伙人体系的相关事项。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产生。
事业合伙人委员会由5位合伙人委员组成,选举潘丽春女士,周志贤先生、赵勤先生、边劲飞先生、何昊先生为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合伙人委员会成员任期3年为一届,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潘丽春、周志贤先生、赵勤先生作为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董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3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CEO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兼任公司CEO,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勤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总裁的提名,产生了高级副总裁成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9.01、边劲飞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9.02、何昊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总裁的提名,产生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成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10.01、师秀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02、何俊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0571——87959003。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 聘任高级副总裁何昊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前述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葛姜新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0571——87959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葛姜新,女,生于1970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统计师。曾就职于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葛姜新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32,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葛姜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于 2021 年5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CEO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1、选举潘丽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志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 聘任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兼任公司CEO;
3、 聘任赵勤先生为公司总裁;
4、 聘任边劲飞先生、何昊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5、 聘任师秀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何俊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
6、 聘任高级副总裁何昊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简历
1、潘丽春,女,生于1968年,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共浙江省金华市委办干部、浙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参股公司——网新创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科众合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CEO。现任公司董事长兼CEO、公司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潘丽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000,8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丽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志群,男,生于1960年,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铁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等。现兼职中国铁道学会工务委员会委员。2020年8月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志群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志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赵勤,男,生于1968年,自动控制专业学士,教授级高工。历任兰州铁路电气化工程公司技术主任、广州地铁总公司建设总部副总经理、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7日起任公司总裁;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公司总裁、公司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赵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15,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边劲飞,男,生于1977年,北京交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浙江大学DBA在读。历任中铁电化局集团北京电铁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地铁分院副院长、浙大网新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信号事业部总经理等职。2014年起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起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公司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边劲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34,4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边劲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何昊,男,生于1980年,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历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原杭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业务二室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资金运营部副总经理、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起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公司财务总监、公司首届合伙人委员会成员。
何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3,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师秀霞,女,生于1976年,交通信号与控制学士学位,计算机技术领域工程硕士学位,具有铁路信号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高级资深系统工程师,联锁产品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总裁助理兼系统安全部总监。2018年1月12日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师秀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37,06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师秀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何俊丽,女,生于1988年,经济学学士、市场分析学硕士,具有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中共党员。曾任浙江创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何俊丽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俊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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