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30
2) 网络投票: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栋14层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郭丰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8,932,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5,121,1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198,900股,下同)的 67.9145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88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7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8,932,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145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88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7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5)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8,932,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932,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8,932,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932,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932,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8,932,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8,932,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邹晓东、张文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郑捷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捷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郑捷曾先生持有公司659,5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郑捷曾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4,876股,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郑捷曾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为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捷曾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关于实施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担任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指收盘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计划。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100%,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40%。
(5)承诺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应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截至本公告日,郑捷曾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郑捷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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