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国际广场八楼会议室(武汉解放大道69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军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备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姚远、杨坤荣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情况
议案10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远、杨坤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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