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佛里智慧慢城-广佛芯未来馆3楼路演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石思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万灵芝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人员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议案4、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除此之外,本次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梦玥、蔡嘉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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