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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2日

  至2021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0、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

  11、听取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2、听取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3、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并于次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6.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6.01子议案: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6.02子议案: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6.03子议案: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 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监票员等其他相关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4、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员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不用出示持股凭证,经公证的授权和/或进一步的证据证实其获正式授权)。

  5、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进场登记时间: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1年6月22日13时4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昊辰

  联系电话:(025)83387780   83387793

  传真号码:(025)83387784

  电子邮箱:boardoffice@htsc.com

  七、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华泰证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华泰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如股东只填写6.00栏,视同对6.01-6.04的表决意见一致。

  填写说明: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5、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210019);联系电话:(025)83387780、83387793;传真号码:(025)83387784。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1-0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5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3人,实际参加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明先生连续任职已满6年,为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3以上的要求,李志明先生将继续履职至公司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产生并履职。

  候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区璟智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待区璟智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区璟智女士将接替李志明先生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列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区璟智女士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

  区璟智女士简历

  区璟智女士,1959年12月出生,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1982年8月至1982年11月任香港政府前议会行政处政务主任;1982年11月至1983年9月任香港政府前政务总署政务主任;1984年7月至1986年1月任香港政府前医务卫生处政务主任;1986年1月至1987年4月任香港政府前教育统筹委员会助理教育司;1987年4月至1988年1月任香港政府前文康市政科助理文康市政司;1988年1月至1988年6月任香港政府证券业检讨委员会助理秘书;1988年6月至1991年10月历任香港政府前金融科助理金融司、首席助理金融司;1991年10月至1995年6月任香港政府前工商科首席助理工商司;1996年7月至1999年3月历任香港政府新闻处(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处)副处长、行政长官新闻秘书;1999年3月至2004年8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局副局长;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副局长;2006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发展和劳工局旅游事务专员;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目前担任协青社执行委员会委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香港委员会荣誉委员、励进教育中心管理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客席教授、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荣誉资深会员等职务。

  区璟智女士与公司及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区璟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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