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宁波银行为代销机构,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二、 新增代销机构
2021年5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宁波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宁波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2021年5月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收益宝B除外)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 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收益宝B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TA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中登TA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宁波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宁波银行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宁波银行的规定。
(四) 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宁波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宁波银行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 投资金额
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元,投资者亦可根据宁波银行的规定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六) 申购费率
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 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 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 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变更及终止定期定额投资的程序遵循宁波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 基金转换业务
2021年5月25日起,本公司将在宁波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之间互相转换业务。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宁波银行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五、 费率优惠活动
1、2021年5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宁波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宁波银行公告为准。相关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宁波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日常申购之日起,同时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以宁波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六、 重要提示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宁波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七、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八、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21年5月21日,本公司管理的旗下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旗下基金代销机构表》进行查询。
九、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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