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未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4,157,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6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4,132,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39%;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000股,占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848,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7%。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徐述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7,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8,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5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4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5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4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为交易对方的董事长。袁仲雪先生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145,308,486股,袁仲雪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5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4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5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4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6、审议通过《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7、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8、审议通过《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29、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74,132,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8,823,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票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审议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2至议案29为特别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李茹律师、徐述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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