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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金博股份

  股票代码:6885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500号湖南博云新材料产业化基地检测中心204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5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500号湖南博云新材料产业化基地检测中心20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胡晖

  注册资本:25,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74319416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市技术进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500号湖南博云新材料产业化基地检测中心204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减持所持有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材料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0,1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材料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1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材料创投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上述减持前后,新材料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材料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被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5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5 月 20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如下: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并披露。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回复,并按照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更新并提交。上交所将在收到本公司回复和更新的申请文件后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2.73%减少至7.73%。

  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新材料创投发来的《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500号湖南博云新材料产业化基地检测中心20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胡晖

  注册资本:25,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74319416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新材料创投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减持前后,新材料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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