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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9人,代表股份2,907,658,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80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3人,代表股份434,060,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9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6人,代表股份2,473,598,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3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6,383,953股

  占99.9562%

  反对:1,021,412股

  占0.0351%

  弃权:253,300股

  占0.008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8,343,018股

  占99.8699%

  反对:1,021,412股

  占0.1043%

  弃权:253,300股

  占0.0259%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6,384,053股

  占99.9562%

  反对:1,021,412股

  占0.0351%

  弃权:253,200股

  占0.008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8,343,118股

  占99.8699%

  反对:1,021,412股

  占0.1043%

  弃权:253,200股

  占0.0258%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6,383,953股

  占99.9562%

  反对:1,021,412股

  占0.0351%

  弃权:253,300股

  占0.008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8,343,018股

  占99.8699%

  反对:1,021,412股

  占0.1043%

  弃权:253,300股

  占0.0259%

  (四)《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6,287,853股

  占99.9529%

  反对:1,117,512股

  占0.0384%

  弃权:253,300股

  占0.008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8,246,918股

  占99.8601%

  反对:1,117,512股

  占0.1141%

  弃权:253,300股

  占0.0259%

  (五)《关于公司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4,383,169股

  占99.8873%

  反对:3,022,196股

  占0.1039%

  弃权:253,300股

  占0.008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6,342,234股

  占99.6656%

  反对:3,022,196股

  占0.3085%

  弃权:253,300股

  占0.0259%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727,794,353股

  占93.8141%

  反对:179,864,112股

  占6.1859%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799,753,418股

  占81.6393%

  反对:179,864,112股

  占18.3606%

  弃权:200股

  占0.0000%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65,505,642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842,153,023股,意见如下:

  同意:1,841,647,111股

  占99.9725%

  反对:505,712股

  占0.0275%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9,111,818股

  占99.9484%

  反对:505,712股

  占0.0516%

  弃权:200股

  占0.0000%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62,535,293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45,123,372股,意见如下:

  同意:2,044,617,460股

  占99.9753%

  反对:505,712股

  占0.0247%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9,111,818股

  占99.9484%

  反对:505,712股

  占0.0516%

  弃权:200股

  占0.0000%

  3、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7,152,753股

  占99.9826%

  反对:505,712股

  占0.0174%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9,111,818股

  占99.9484%

  反对:505,712股

  占0.0516%

  弃权:200股

  占0.0000%

  4、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的规定,公司关联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99,208,000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408,450,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407,944,753股

  占99.9790%

  反对:505,712股

  占0.0210%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480,409,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479,903,818股

  占99.8947%

  反对:505,712股

  占0.1053%

  弃权:200股

  占0.0000%

  (八)《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6,383,953股

  占99.9562%

  反对:1,021,412股

  占0.0351%

  弃权:253,300股

  占0.008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8,343,018股

  占99.8699%

  反对:1,021,412股

  占0.1043%

  弃权:253,300股

  占0.0259%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7,152,753股

  占99.9826%

  反对:505,712股

  占0.0174%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9,111,818股

  占99.9484%

  反对:505,712股

  占0.0516%

  弃权:200股

  占0.0000%

  (十)《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7,115,753股

  占99.9813%

  反对:542,712股

  占0.0187%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9,074,818股

  占99.9446%

  反对:542,712股

  占0.0554%

  弃权:200股

  占0.0000%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7,115,753股

  占99.9813%

  反对:542,712股

  占0.0187%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9,074,818股

  占99.9446%

  反对:542,712股

  占0.0554%

  弃权:200股

  占0.0000%

  (十二)《关于公司管理层2020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7,115,753股

  占99.9813%

  反对:542,712股

  占0.0187%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9,074,818股

  占99.9446%

  反对:542,712股

  占0.0554%

  弃权:200股

  占0.0000%

  (十三)《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6,432,382股

  占99.9578%

  反对:1,226,083股

  占0.0422%

  弃权:2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8,391,447股

  占99.8748%

  反对:1,226,083股

  占0.1252%

  弃权:200股

  占0.000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07,658,665股,意见如下:

  同意:2,907,152,753股

  占99.9826%

  反对:505,812股

  占0.0174%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79,617,730股,意见如下:

  同意:979,111,818股

  占99.9484%

  反对:505,812股

  占0.0516%

  弃权:100股

  占0.0000%

  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鲁银科、陈婷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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