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2、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319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7975%。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注: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劲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刘纳新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 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止。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 2021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4、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与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5月7日。
2、授予数量:319万股。
3、授予人数:23人。
4、授予价格:7.1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在首次授予的权益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期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110001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5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1年5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23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2,284.04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19.00万元,其余人民币1,965.0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 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万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7万股调整为319万股。
此外,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公司现有股权40001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的方案,该权益分配方案于2021年5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P=P0-V=7.36元/股-0.2元/股=7.16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 本次首次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完全一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总人数为2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19万股,占本次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0.7975%。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5月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未发现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股票买卖的情形,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八、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40320万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26元。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从40001万股增加至40320万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周劲松、李冰玉持股比例由原40.16%降至39.8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价为基础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成本,该等成本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7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三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2063.93万元,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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