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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45,982,7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8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875,172.52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94%,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至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预计合计转增36,786,20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2,768,966股,本次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982,7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5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5,982,759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82,768,96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1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31日。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 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82,768,966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801元。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3、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艳、实际控制人陈唐龙,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瑞锋、佘朝富、金友涛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2)股东成都金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唐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企业在所持唐源电气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具体减持价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1-9

  咨询联系人:魏益忠、陈玺

  咨询电话:028-85003300

  传真:028-61511663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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