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中鼎集成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8,38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实际为中鼎集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00万元(不含本次)

  ●对外担保预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2亿元,其中对中鼎集成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亿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中鼎集成于近日与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签定了采购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为确保上述合同的顺利执行,公司为中鼎集成向孚能科技提供合同总金额8,382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并提供担保。

  2021年5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长兴支行”)签署了两份《开立保函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长兴2021内保字011、长兴2021内保字012),担保金额分别为2,794万元、5,588万元。上述保函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开立以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合计8,382万元,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被担保人的委托代理人对《开立保函合同》及由此形成的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大槐路5号

  注册资本:7,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68493430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科

  成立日期:2009年2月9日

  营业期限:2009年2月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研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起重运输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输送设备及辅助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货架、金属结构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中鼎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

  3、债务人: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8,382万元

  5、保证方式:信用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6、保证期间:

  1)编号为长兴2021内保字011保函的保证期间:自卖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5月25日止失效;

  2)编号为长兴2021内保字012保函的保证期间:自卖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2月25日止失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无锡中鼎的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担保各项事宜,充分掌握被担保方的信用、财务及担保风险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事项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2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8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诺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鼎集成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4.《开立保函合同》(合同编号:“长兴2021 内保字011”、“长兴2021 内保字01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