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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转C22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等相关规定,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林生物”、“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法规要求对欧林生物本次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的批准

  2020年3月30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决议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授权

  2020年4月14日,发行人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进一步相应授权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组成的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小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和注册

  2021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意欧林生物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2021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综上,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战略投资者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英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投资”)以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广发原驰·欧林生物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战略配售1号资管计划”组成:

  (一)英大投资基本情况

  1、主体信息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英大投资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英大投资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经营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英大投资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管理人,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程序。

  2、股权结构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英大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英大证券持有英大投资100%股权,为英大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下转C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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