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2号文予以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为新股,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数量为1,666.6667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666.6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9.9990%,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0.0167万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 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5月27日(周四)14:00-17:00;
2. 网上路演网站:
全景网:(http://rs.p5w.net)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hyzblm/roadshow/)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3. 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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